張井全、張春波:本院受理原告張愛寧訴被告大慶師范學院、張春波、張井全生命權、身體權、健康權糾紛一案,現(xiàn)依法向你公告送達(2026)黑0604民初236號起訴狀副本、證據(jù)材料、應訴通知書、舉證通知書、訴訟告知書、裁判文書上網告知書、合議庭組成人員通知書、開庭傳票、轉普通程序的相關材料。自公告之日起,經過30日即視為送達。提出答辯狀的期限和舉證期限均為公告期滿后的15日內。并定于舉證期滿后第3日上午9時00分(遇法定節(jié)假日順延)在本院婚姻家事三法庭開庭審理,逾期將依法缺席裁判。
黑龍江省大慶市讓胡路區(qū)人民法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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