楊家興、遼寧隆鑫融資擔(dān)保有限公司:本會受理[2025]丹仲字第170號申請人丹東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陽分行與你(公司)借款合同糾紛一案,請你(公司)自公告之日起30日內(nèi)到本會領(lǐng)取[2025]丹仲字第170-2號開庭通知及仲裁庭組成通知書。本會于2026年5月7日14時30分在本會庭審室開庭審理,逾期將依法缺席仲裁。
丹東仲裁委員會
楊家興、遼寧隆鑫融資擔(dān)保有限公司:本會受理[2025]丹仲字第170號申請人丹東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陽分行與你(公司)借款合同糾紛一案,請你(公司)自公告之日起30日內(nèi)到本會領(lǐng)取[2025]丹仲字第170-2號開庭通知及仲裁庭組成通知書。本會于2026年5月7日14時30分在本會庭審室開庭審理,逾期將依法缺席仲裁。
丹東仲裁委員會
本公告刊登在2026年03月17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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