揚州市邗江汊河傳亮廢品收購站因其所持江蘇江南農村商業(yè)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市武進支行銀行承兌匯票缺損,號碼為3140005134228737,金額為100000元,向本院申請公示催告,本院決定受理并依法予以公告。出票人為江蘇楓華農業(yè)集團有限公司,收款人為江蘇康樂農牧有限公司,出票日期為2024年1月26日,匯票到期日為2024年7月26日,最后持票人為申請人。自公告之日起60日內,利害關系人應向本院申報權利,屆時如果無人申報權利,本院將依法作出判決,宣告上述票據無效。在公示催告期間,轉讓該票據權利的行為無效。
江蘇省常州市武進區(qū)人民法院
本公告刊登在2024年07月17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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